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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徳阳市党校迁建项目招投标乱象透视


时间:2022-01-15  来源:中国三农观察网 点击:

近些年,全国招投市场乱象丛生:腐败、围标、串标、出借资质、违规挂靠、非法转包、分包、贿赂官员、操纵招投标等等违法违规行为突出。藉此,国家加大了招投标市场规范、治理、整顿。2021年以来,四川省也加大了招投标市场治理力度,四川省发展改革委会同公安、自然资源、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等部门深化工程招投标领域突出问题系统治理,保持对招投标领域违规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各地各行业系统采取积极举措加大打击力度,严肃查处了一批有影响力的案件,有效遏制了招投标领域违规违法易发高发的势头,促进四川省招投标市场营商环境进一步优化提升。

旌阳区住建局向德阳市住建局请示对招标文件1.4.3(12)释法以作行政裁判依据
旌阳区住建局:“拿捏不准,才请示市局,市局电话向省发改委、省招标总站请示了的”。
旌阳区住建局辩称,正是对招投标文件1.4.3(12)条款“最近三年”拿捏不准,所以才向德阳市住建局请示的,市住建局有向省发改委、省招标总站电话请示,所以德阳市住建局答复旌阳区住建局“近三年”的起算时的解释较一致,认为“应以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文件的生效时间起算”。
记者也注意到,德阳市住建局答复旌阳区“近三年”的释法没有按程序,没有依法依规、没有证据,仅仅是所谓的电话请示省发改委、省招标总站。不知旌阳区住建局拿到这个囫囵答复,就像拿到尚方宝剑一样,哪来的底气就做出了决定企业生死的行政处罚,依此撤销第一候标人资格的?
而作为更高级别的行政复议机关,旌阳区政府:“我们是依法依规做出复议的”。仅仅简单的一句理直气壮的答复,不知作为政府依据的是哪门子法规?把政府信誉,地方营商环境又置于何地?


德阳市住建局称:对招标文件1.4.3(12)释法,向法定释法单位省发改委、省招标总站有请示。两单位对媒体说没有收到德阳市住建书面请示,也没有书面答复。
德阳市住建局:没有文号,没有存档,办公室主任竟然不知情。
2022年1月5日,记者一行经过多方的努力,经过市委宣传部的协调,终于见到德阳市住建局办公室张主任,当记者说明来意,把盖有德阳市住建局印章的旌阳区住建局的答复给张主任甄别时,记者问张主任:“这个文件怎么没有文号?”,张主任答:“这个事情我不知道,办公室没有存档。”于是,张主任联系了德阳市招标站原负责人,该负责人答:“已退休,不知道这个事情”。张主任又给市招标站孙站长联系,孙站长到办公室解释说:“这是德阳市住建局的章,这个事情我知道,但具体操作是王副站长经办的,他现在在外面办事,只有另找时间向王副站长核实”。
四川省发改委:没有书面请示,没有书面回复,电话请示算数吗?
记者一行到四川省发改委办公室进一步核实德阳市住建局的请示,办公室主任明确说没有收到德阳市住建局的请示,让记者找法规处邓处长,法规处邓处长明确说:“德阳市住建局没有书面请示我处,我们也没有书面答复,你们说他们电话请示,电话请示算数吗?!”
四川省招标总站:对招标文件1.4.3(12)规定“近三年”的解释,以行政处罚时间为准。
2021年12月22日,记者一行来到法定释法招投标业务主管单位四川省招标总站,请求对招标文件1.4.3(12)规定的事项,予以释法。四川省招投总站招投标监督科周科长介绍:为了避免法律条款打架,理解异议,规避因此导致的社会矛盾,四川省对招投标文件1.4.3(12)规定的事项,应以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为依据,“近三年”应以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出具时间起算。并且,相关指导招投标文件早已下发给各市区县招标站,各地应遵照执行。
四川省法学会专家:德阳市委党校迁建项目招投标此等乱象该休矣!
四川省法学会专事招投标法规的法学教授戢教授详悉德阳市委党校迁建项目招投标种种乱象的情况,拍案而起,无不感慨地说,全国在严肃治理整顿招投标违法违规行为,惩治招投标腐败,德阳方面却顶风而行,旌阳区住建局不依上位法住建部的法规,不桉招标总站的适时规范指导文件,假以过时的(2007)招投标文件条款,假借请示德阳市住建局的答复,而德阳市住建局竟然假以电话请示省发改委、省招标总站为晃子,回个没有文号没有存档,连撑管印鉴、文件备案的办公室主任都不知情,一个市局招标站的副站长就操纵了5个多亿标题的市重点项目招投标,非法取消第一候标人资格,人为制造社会矛盾,其中有多少人违法?多少人参与其中?多少人腐败?望纪检监察部门严肃法纪,严肃查处德阳市委党校迁建项目招投标乱象中违法违纪行为,以恢复政府职能部门信誉,还社会一个公平竞争、遵纪守法的营商环境!
对此,本网也将持续跟踪报道德阳市党校迁建项目招投标乱象的处理情况。( 张艺 苏勤)
原文链接:http://www.exjtimes.com/a/xinwen/shehui/2118.html

 


来源:中国三农观察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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