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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林县委书记赵建喜应严查柳林县碾焉煤矿有限责任公司发生一起井下安全一事故涉嫌瞒报


时间:2021-08-27  来源:网络 点击:

柳林县委书记赵建喜应严查柳林县碾焉煤矿有限责任公司发生一起井下安全一事故涉嫌瞒报

为切实解决当前煤矿安全生产的突出问题,有效遏制各类安全生产事故,山西省政府出台了《山西省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特别规定》(简称《特别规定》)。《特别规定》将于2020年12月1日起施行,通过18条规定对矿井设计、现场管理、责任追究等方面提出严厉措施,强调对煤矿严重违规、冒险作业等行为依法从严处置。

 接反映:2021年8月21日,山西柳林县碾焉煤矿有限责任公司发生一起井下安全事故,涉嫌瞒报。没有进行安全整改,还在大量生产中。事故发生后,作为矿方不是按照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条例,在第一时间抢救工人,也没有按照条例规定在第一时间内保护事故现场并向属地和上一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如实呈报事故发生经过,而是违规清除事故现场,毁灭证据,严令当班工人,封锁事故信息,如果知道有人透露    消息扣除三个月工资,同时私下与死者家属磋商,以支付高额赔偿金,要求死者家属守口如瓶。
  通过实地调查了解:2021年8月21日晚上9时许,山西柳林县碾焉煤矿有限责任公司发生一起井下安全事故,在井下回采开机工人李青儿将致其死亡。晩上将遗体运往陕西。事故发生后,矿方与死者家属达成一次性赔付400余万元的协议,将其者死拉回老家石楼县龙交乡下葬入土。51岁的李青儿就这样解决一生。难道400万买走一条人命吗。
   针对事故隐瞒不报,国家应急管理条例明确指出,对安全生产事故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不报是一种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的犯罪行为,涉嫌不报、谎报事故安全罪。
 


来源: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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