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产”危改房是一本反面教材
干部未礼让斑马线失评优资格,一点儿也不冤
给电梯贴上二维码彰显精细化治理
醉驾撞墙要墙“背锅”?对讹人式索赔要坚决说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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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速递:近日,辽宁省宽甸县纪委监委查处了一起危房改造弄虚作假个案:69岁的李永艳家住辽宁省宽甸县长甸镇桦树甸子村,由于40多年的老房子属于D级危房,按“两不愁、三保障”要求,房子必须翻建。不过早在2018年就已经“被脱贫”的老李,迄今在建的新房还处在收尾阶段。村书记称当时新房正在盖,村两委认为有保证,就给老李作为脱贫户上报“摘了帽”。
新华社:这个案例再次敲响了在脱贫攻坚中形式主义、弄虚作假冒头的警钟。危房改造作为帮助农村住房困难的贫困群众实现安居梦的惠民工程,本来是一项顺民意、得民心的暖心工程,但个别干部在工作中却当作一项差事来应付,觉得“对付对付就完了”。给建档立卡贫困户翻建的房子还在建设,就急匆匆填表“摘了帽”,脱贫攻坚工作如此“打时间差”实在让人惊诧。那栋“早产”的危改房看上去是形式主义,背后暴露的是弄虚作假的本质。党中央反复强调高质量打赢脱贫攻坚战。如何把这一要求落到实处,是基层党员干部脱贫攻坚工作的一道必答题,也是检验党员干部初心成色的试金石。在这一点上,宽甸县的“早产”危改房就是一本典型的反面教材。它也是一面反光镜,值得很多人都来照照自己。
新闻速递:近日,浙江温州市苍南县一名干部因累计3次未礼让斑马线行为,失去了年度考核评优评先资格。
北京青年报:在一些人看来,因3次未礼让斑马线就失去评优评先资格,有些“小题大做”。他们认为,不礼让斑马线属于“私德”,属于无伤大雅的小事。但是,“八小时”之外的角色扮演,同样关系到人们的社会评价。社会规范具有一种“榜样效应”,公职人员、公众人物理应是社会的榜样人物,他们对待社会规范的态度,会对其他人产生直接影响。公职人员3次未礼让斑马线,是一种不良示范,需要给其戴上“紧箍咒”,取消评优评先资格就是一种规训和惩罚的手段。礼让斑马线表面上是一种束缚,实际上是一种关爱与保护,干部如果不懂得尊重和敬畏规则,缺乏“有所为有所不为”的边界意识,缺乏体恤弱者和善待陌生人的文明素养,因未礼让斑马线而失去评优评先的资格,可以说一点儿也不冤。
新闻速递:“嘀”的一声,一部电梯的出厂日期、检修时间、维保单位等信息就出现在手机屏幕上。近日,上海所有电梯被贴上了专属二维码,人们只需“扫一扫”,就可以知晓电梯的健康状态。
北京日报:电梯早已是城市生活的标配,其安全性一直是个问题。对于很多市民来说,日常使用的电梯宛如“黑箱”,对其唯一的了解就是电梯壁上一张的“健康证”。对于政府部门来说,电梯太多太散,仅靠人力去实现管理全覆盖,也并不现实。当管理效率遇到瓶颈,技术进步往往可以打开新思路。“智慧电梯”赢得好评不仅是技术的胜利,更是理念的成功。城市精细化治理的本质,是高效回应老百姓那些细致具体的诉求。“智慧电梯”的启示在于,科技不是装饰,而是服务群众的手段,以高科技解决好老百姓家门口的烦心小事,才是智慧城市、精细化治理的真正用意。
新闻速递:这两天,一则“男子醉酒骑电动车撞墙死亡 家属要墙‘背锅’起诉邻居被法院驳回”的新闻,引发关注。据报道,浙江安吉男子陈某,酒后驾驶电动自行车撞上李某家外墙,抢救无效死亡。其家属认为,李某家外墙和为李某提供建房用地的村委会也有责任,要求赔偿。法院调查发现,李某房子早已建好,建筑布局不影响正常通行,不存在安全隐患。陈某平时也从此处进出,对墙非常熟悉,酒后驾驶电动车应自己对自己行为负责,从而驳回其全部诉讼请求。
新京报:陈某酒后驾驶发生交通意外,一条生命就此消逝,家人伤心悲痛可想而知,通过法律途径主张权利,本也是其正当权益。但起诉维权权利该得到保障,不等于诉讼要求必定合理。而舆论对此事热议,也是源于坊间不时冒头的“讹人式索赔”风气。不是自己对自己行为负责,而是自己做事试图让别人承担后果,这种无端把人拉入纷争的思维模式,是对是非观念的混淆,无益于社会风气。近年来,各地司法机关也意识到和稀泥的弊害,纷纷对这类做法说不。只有将法治正义贯穿于每个案件的裁决中,绝不轻易和稀泥,倒逼个体变得理性起来,懂得遇事分清是非,“讹人式索赔”才不会大行其道。
来源:中国三农观察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