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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璧一农民耕种近20年并已确权的土地却“不翼而飞”


时间:2020-03-20  来源:网易 点击:

尊敬的领导:我是安徽省灵璧县禅堂乡八一村村民张召全,关于我家2002年通过正当合法的手续取得的土地,并且已经实际耕种使用近20年时间,同时在2016年5月份已经领取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却被灵璧县禅堂乡人民政府违规收回。并且不顾该块土地来源事实和群众的强烈反映,欲强行发包给2002年已经退出该块土地的张某民使用,请求尊敬的领导对我反映的事实进行调查,纠正灵璧县禅堂乡人民政府的错误做法,给我家主持公道。基本的事情经过如下:

在2002年灵璧县新滩河治理时,占用我村张东组土地和宅基地,导致本村民占有耕地和宅基地不平均,经过村干部和本组村民研究后决定进行土地调整,即宅田合一平均分配,按照我家人口数及村发包方案规定需要添加一口人的土地,而我胞兄弟张某民由于当时是禅堂乡八一村小杨小学教师,全家需要退出四口人的土地,我家因为增加一个人,需要增加一个人的土地,由于我们这个组人数少,只有我和胞兄弟张某民家的土地需要进行调整。

这时,张某民多次找到我协商,要将本应退出四口人的土地给我家一口人的地,其他的三口人土地能够保留,开始我及家人均不同意,但是经不起胞兄弟张某民的多次央求,我要求张某民将我们两家的土地调整经过正常的手续办理,并且需要经过张东组、村委会到当地财政所将调整给我家的一口人的土地办理登记到我家名下的合法手续,张某民便同意了。后来,我和张某民的土地调整经过禅堂乡八一村村干部杨某邦到禅堂乡财政所办理手续,将禅堂乡八一村张东组西堰外和西湖两块土地(原属于张召民所有)合计2.1亩土地重新发包给我家使用,并经过禅堂乡财政所办理了登记(杨某邦出具的书面证明可以佐证)。其后我家按照国家规定缴纳了上述土地农业税和领取了上述土地的粮食补贴,一直使用到现在,已经将近二十年了,张某民一家人从来没有提出任何异议。

2016年5月份禅堂乡人民政府统一办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已经为我家办理好并发放了该土地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村干部张某领出具的书面证明能够佐证)。但是,由于张某民为了个人私利,不讲诚信,对本人已经退给村民组并经过村民组重新发包给我家合法使用近二十年的土地进行无理上访。灵璧县禅堂乡人民政府无视客观事实,只是为了不让张某民上访,强行违规收回我家合法取得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并且欲将我家使用近二十年的土地违规发包给不具有使用农村土地资格的具有小学教师身份的张某民使用,并且已经进行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调查信息公示》。该公示的内容违背事实,是严重违规和错误的,并且严重侵犯了我家的合法权益。万般无奈之下,向领导反映求助此事,请给予调查处理为盼!

反映人:张召全

2020年 3月 15 日


来源:网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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