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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城市金鑫羽毛加工厂:环评合格“污染”的背后有涉嫌造假行为


时间:2019-05-12  来源:未知 点击:

在辽宁省凤城市有一家名为金鑫羽毛加工厂因环保问题从2017年起多次遭人举报,近日,记者暗访中发现该厂臭气熏天,粉尘和臭气直排空气中,厂内存放大量的死鸡,在生产过程中使用燃煤锅炉,凤城市生态环境保护局监察大队负责人桑东江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该厂是有合法证照,通过环评验收为合格单位。

环评合格手续的背后有涉嫌造假行为

图:死鸡遍地,臭气熏天。

图: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气体通过没有封闭的门窗直接排向室外。

本网讯(记者 唐云立 报道)2019年4月25日下午记者来到辽宁省凤城市通远堡大垫子村西侧1公里处的金鑫羽毛加工厂,走进附近就可以闻到臭气熏天,两个大烟筒直接向空中排放气体和粉尘,羽毛堆放在院内,污水遍地流淌,旁边堆放一堆死鸡(如上图) 生产车间内,工人们在紧张着装料和出料,记者可以看到他们在使用燃煤锅炉加工生产,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气体通过没有封闭的门窗直接排向室外(如图)。

在厂区周围记者转了一圈发现,该厂离大垫子河只有一道之隔,河边处有该厂生产的废渣遗弃在这里。

随后记者来到凤城市生态环境保护局监察大队,负责人桑东江介绍说:该厂在2017年5月被中央第三环境保护督查组查处过,责令对其环保进行整改,现目前该厂已经取得环保的验收,没有违规的现象,记者在查阅《凤城市环保局文件(凤环{2009}97号)(凤环验{2018}7号)》《关于金鑫羽毛加工厂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及《关于凤城市金鑫羽毛加工厂生产500吨羽毛粉建设项目噪声和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合格的函》发现该厂平面图坐标两份文件当中北侧标注为路面,将紧邻的大垫子河流给隐去了,这一问题的出现属于违规行为,环保局为什么在验收审批报告中没有提到这一关键的问题? 当日记者找到了凤城市农业农村局,一位姓薛的副局长听完记者介绍完该厂存在死鸡等问题时,他向记者提供了另一份厂址名称为凤城市峻达羽毛加工厂,厂址为凤城市通远堡镇林家台村(辽饲证(2016)06912)负责人为李某,薛副局长表示证件是省里下发的,厂址与现在的厂址不符,他不了解这个情况,网上只公布了峻达羽毛厂的字样,其他问题一概不知,关于该厂存放大量死鸡一事还需要到场进行调查。

为了弄清事实真相!记者来到凤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向主管领导近一步反映实际情况,查清该厂是2013年6月19日在该局进行登记注册,名为凤城市金鑫羽毛加工厂,凤城市峻达羽毛粉厂在该局没有登记注册备案,查不到此厂名。那么由此证明金鑫羽毛加工厂饲料属于没有饲料生产许可证。

而在农村农业局所注册备案的峻达羽毛粉厂却有饲料生产许可证,厂址与金鑫羽毛加工厂不符,属于两家单位,那么环评手续是怎样通过当地环保部门的验收批复,其行为存在涉嫌造假。

2019年4月29日凤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相关领导传来信息,他们当日在接到记者的举报后赶到金鑫羽毛加工厂,在检查中没有发现死鸡,同时到场执法的还有农业农村局相关负责人,一同对该厂实施了检查询问,那么记者离开此地仅仅三个小时之后,大量的死鸡不知去向,这家工厂究竟是做什么产品的令人产生怀疑!而农业农村局薛副局长在向记者询问时他表示:死鸡可能是用来加工饲料的,因为他家属于单一品种,具体可不可以用死鸡进行加工,他说不清楚。

目前,金鑫羽毛加工厂的环评批复和验收已经通过,审批部门相关人员故意隐瞒事实真相存在造假行为属于执法犯法。根据《环境保护法》《环境影响评价法》《大气污染防治法》等若干条文件规定,审批部门相关人员已涉嫌违规违法做事,其所在单位或上级主管机关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相关主管部门违规下发饲料许可证,厂址与实际不符涉嫌违规,现如今金鑫羽毛加工厂属于无有饲料生产许可证,有关部门应引起重视,依法进行追责,金鑫羽毛加工厂在生产加工饲料中存在臭气和粉尘向空中排放,使用燃煤锅炉、生产车间没有封闭等行为属于违背环境保护法,当地生态环境保护局应引起足够的重视。

本社将继续对此进行关注报道。


来源:未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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