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广东肇庆一老懒逼停他人企业 老板投诉无门
9月初,媒体报道广东肇庆市鼎湖区宏成纺织有限公司被失信被执行人(老懒)陆燊使用涉恶势力纠集他人围堵工厂停业停产一事,引起广东省、肇庆市相关部门重视。但陆燊逼停他人经营染厂的恶劣行为未被纳入扫黑除恶范围给予打击,理由是围堵他人正常经营厂房、抢夺他人公司印章、策划一系列恶意诉讼等行为是租赁合同纠纷所引起,地方政府相关部门不给予处理。
肇庆市鼎湖区宏成纺织有限公司负责人认为,陆燊罔顾法律胡作非为组织闲杂人员扰乱生产秩序,强行抢走企业公章,策划一系列诉讼影响企业正常生产,损害合法投资者利益。如有租赁合同纠纷,陆燊却不走法律途径而强行围堵厂房损害投资人的行为,影响极坏,严重损害投资人利益。
宏成纺织有限公司无法正常经营,搬离肇庆租赁场地,投资失败,还面临恶意诉讼,损失惨重,不得不恳求广东省、肇庆市领导给予重视关注,责令相关部门介入调查处理,还宏成纺织有限公司一个公道,维护肇庆市良好经营投资环境。
图片: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
陆燊是一个丧失信誉的商人。在最高人民法院“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显示,陆燊从2001年—2018年共有4条失信记录,具体情形:隐匿财产规避执行、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2015年,肇庆市鼎湖区宏成纺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成公司)在肇庆市鼎湖区设立,向肇庆市佳诚纺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佳诚公司)租赁厂房、设备进行生产,并约定租金,由宏成公司自主独立经营。
在租赁场地后,佳诚公司迟迟未能把厂房、设备等交付使用,直至到2015年10月1日才完成交付,投入生产。
宏成公司在接手生产经营后遭受到宏成公司法定代表人曾英平丈夫(公司实际控制人)陆燊的一系列干扰。
图片:陆燊组织社会闲杂人员围堵工厂1
陆燊组织社会闲杂人员围堵工厂2
其一、陆燊纠集涉恶社会闲杂人员胁迫宏成公司代为发放工资偿还债务等,围堵工厂严重破坏企业正常生产秩序,迫使企业停业停产。
陆燊策划纠集彭再胜(原佳诚公司厂长)、彭建华(社会涉黑涉恶人员)煽动工人罢工、运输车队堵塞工厂门口迫使宏成公司代佳诚公司偿还工人工资、债务、环保规费和水电费等,合计430多万元。
陆燊、彭建华等人强行收取所谓生产经营“监管”工资15000元—50000元不等。
2016年6月29日,陆燊和彭建华以盘点转班为由,强迫停工,用汽车堵塞生产设备,宏成公司被迫停产停业。
其二、2016年7月1日,陆燊安排彭建华借故抢夺宏成公司公章,本人多次报警要求处置索还公章均没有未果。
当时,向肇庆市公安局鼎湖分局报案求助,该局警员李小芳不分青红皂白拒不办理处警。本案中,非常明确的是,陆燊既不是股东也不是公司工作人员,仅仅是场地出租方,根本没有权利抢夺宏成公司印章,属于严重违法。事后,本人发现陆燊在当地保护伞势力在发挥作用,致使宏成公司合法维权求助无门。
由于宏成公司公章被抢夺,一切业务无法正常经营,经济损失大。
图片:肇庆市公安局鼎湖分局广利派出所证明
其三、2016年7月21日,陆燊、彭建华等人以“环保整改”为由,使用“佳诚公司”名义强行查封、控制生产设备,并强行控制工厂食堂停止供应餐饮,致使两百多名工人无法正常生活,宏成公司也曾向政府求助,均得不到重视。
其四、陆燊故意隐藏被环保查处案件,放弃救济机会,最终将环保查处不利后果由宏成公司承担,并造成经济损失。
2016年7月底,陆燊向宏成公司出具一份肇庆市环保局(注:7月5日)出具《责令纠正违法行为决定书》,内容“责令停止排污”;2018年8月5日陆燊再次向宏成公司出具一份肇庆市环保局(注:7月29日)出具《行政处罚听证通知书》,内容为“停止生产,罚款10万元”。
对于肇庆市环保局的“处罚”,陆燊、及作为场地出租方佳诚公司都是消极应付,没有提出陈述申辩,更没有穷尽所有手段维护租赁方即宏成公司的利益,也没有第一时间告知宏成公司。最终,环保部门查处的罚款由宏成公司埋单,蒙受经济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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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未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