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8年3月15日,家住肇庆高要市金利镇张先生在肇庆顺铃汽车销售有限公司购买一辆江铃牌多用途乘用车。2018年9月29日晚上,张先生驾驶该车在高速路上行驶发生发动机故障(发动机壳子烂掉),并将故障车辆拖至到肇庆顺铃汽车销售有限公司维修,协调享受“三包”服务。
9月30日,张先生与4S店陈经理取得联系,陈经理认定“缸体内部螺丝松了,把缸体打烂”。10月9日,4S店陈经理认定“空气立心造成缸体烂掉”。10月11日,4S店陈经理明确答复:张先生的故障车辆不能享受“三包”服务,并再次认定“空气格造成发动机烂掉”。
随后,张先生多次与江铃汽车总部、肇庆顺铃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均没有结果。10月12日,肇庆顺铃汽车销售有限公司陈经理再次明确答复不能享受“三包”服务,不能更换发动机,也不能维修。
肇庆顺铃汽车销售有限公司陈经理多次答复推诿责任,漠视消费者合法权益,明显违反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江铃汽车维修保养手册规定。
根据《保养维修手册》附表:江铃特顺汽车零部件保修期限(汽油)“缸体、缸盖、曲轴、连杆”等项目保修期限“5万公里或2年”。
根据正规汽车修理厂专业人士认定,张先生的故障车辆是车辆自身出现故障,“连杆瓦有一个拉掉,曲轴后油封漏油”,可以享受“三包”服务,更换或者维修。
为了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和行车安全要求商家执行国家汽车“三包”政策,但遭到肇庆顺铃汽车销售有限公司拒绝,张先生对此表示不满,希望商家尽快为其更换车辆或者更换全新发动机,请相关部门协调处理。
原标题:江铃汽车一年内发动机出故障 肇庆4S店拒绝三包
原文链接:https://www.xingkonggc.com/a/news/shehui/2018/1014/623724.html
来源:未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