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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谁将云南永善县“破案能手”龙涛制造成刑讯逼供“替罪羊”


时间:2018-07-11  来源:未知 点击:

发帖人:龙均武 身份证:532126195102080011 关注电话: 15125475816
  吸毒人入室盗抢,本来案件已经搞清,但领导要求“深挖余罪”,办案民警违规审讯导致犯罪嫌疑人死亡,结果拿副所长顶罪判刑。
  我儿子龙涛系云南永善县溪洛渡派出所原副所长, 于2017年12月12日被逮捕,后被以“刑讯逼供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现羁押于昭通监狱。
我的儿子当警察17年,只听说他是“破案能手”“先进工作者”,没想到现在就成了阶下囚,我实在想不通啊。
 
事发一起入室盗劫案件
 
  事件发起于2014年,4月11日早上,本县一个37岁叫葛宗举的吸毒人员在县城的荷花农贸市场入室盗窃。当他盗得8000多元时,住户潘某突然回家。发现后,他将潘某打伤逃跑,并用随身携带的钳子将恰好路过并阻拦他的群众陈仕兵左手击伤。
  因是在农贸市场,围观群众很多,你一拳我一脚,犯罪嫌疑人葛宗举被送到派出所时已经被打得不轻。4月12日,葛宗举因涉嫌抢劫被依法刑事拘留,羁押于永善县看守所。
  人证物证俱全,这个案子本来并不复杂。派出所分管刑侦的龙涛安排值班的民警陈晋等人先将葛宗举带入办案区对其尿检,确认后再进行讯问。
  下午17时,龙涛到县医院去看望主动协助抓捕,被犯罪嫌疑人葛宗举刺伤的陈仕兵。其向龙涛反映没有钱治疗,听说有见义勇为基金会,是否可以给他解决一点医药费。
  于是,龙涛就向县公安局某领导汇报,并将葛宗举涉嫌抢劫案的全案相关情况如实地一并作了汇报。这位领导听完龙涛的汇报后,要求继续审讯葛宗举,深挖余罪。龙涛回来后将局领导的指示全部向溪洛渡派出所的所长贾正旺作了汇报,贾所长说:“既然领导都作出了安排,就按领导的指示办”。
  贾所长将民警和协警抽调好了之后,叫龙涛打电话通知各班人员按时到岗到位,对葛宗举继续审查。
  龙涛要求审查的民警不得对嫌疑人刑讯逼供,要保障嫌疑人必要的饮食和休息(由当班的民警自行安排),同时要确保嫌疑人的安全,防止嫌疑人自伤自残。
龙涛的这三条要求有文字记录在排班表上,并加盖了派出所公章,但后来排班表莫名其妙失踪。
 
犯罪嫌疑人之死
 
  2014年4月12日嫌疑人被刑事拘留,送进县公安局看守所,龙涛按照局领导的指示布置:“继续审讯,深挖余罪”。
  在“深挖余罪”的审讯中,审讯民警向龙涛汇报:葛宗举的毒瘾发了,不停地用头去撞审讯椅,还用嘴巴去咬审讯椅的铁卡子,要对葛宗举进行保护性的约束,防止其自伤自残,龙涛同意过,但说的是毒瘾发作期间,并没有同意连续捆绑,以后的二次长时间捆绑龙涛并不知情,没有人向他汇报过。
  14日上午8点多,龙涛去过审讯现场,没有发现犯罪嫌疑人有什么异常,但是下午17点多,当班民警打电话给龙涛说,发现嫌疑人精神状态异常,龙涛当即叫他请狱医来看,龙涛立马赶到看守所。狱医看后提出意见送医院,龙涛亲自送葛宗举到医院抢救,不幸半小时后抢救无效,犯罪嫌疑人葛宗举死亡。
  经四川雷波县司法鉴定中心及昆明医科大学司法鉴定中心鉴定,葛宗举系因大叶性肺炎死亡,公安人员的侦查行为与葛宗举的死亡之间存在一定因果关系,侦查行为包括长时间审讯、捆绑、体位固定在葛宗举死亡中构成了辅助死因。
  死者家属当时闹得很凶,同时还将此事发在网上。后与公安局经协商双方达成一致意见,由公安局赔偿死者家属30万元人民币平息此事。
  两年后的2016年,上级检察机关抽案复核,发现此事,要求严肃查处,于是再次掀开本案。有人为推卸责任,掩盖事实的真相,不惜违规违法,篡改,毁灭对他们不利的证据,龙涛成了替罪羊,最终承担了本案涉嫌抢劫的嫌疑人死亡的全部责任。
  昭通市中级法院以“刑讯逼供罪”判处龙涛有期徒刑二年。
事实上,其实龙涛既未“审”又未“讯”,从何而来的“逼供”?他只是听从领导的决策命令安排工作,“刑讯逼供罪”完全是强加给他的罪名。
 
法律对我的儿子龙涛不公正
 
  龙涛出生于1978年年底,他有一姐一妹,是我们家的独儿子。我家只有一亩多地,为了供他读书,姐姐早嫁,妹妹初中毕业就外出打工。
  我们老两口为了供龙涛读书没日没夜地种地、喂肥猪仔猪、磨豆腐、背菜卖、帮人打短工等,我的腰累弯了,他妈妈腿累成关节炎路都走不起了。龙涛这娃儿从小懂事,上初中背着粮食蔬菜去读书,放假回来就帮我们做农活家务。我们盼星星盼月亮盼到2000年他警校毕业进了公安队伍。我们不指望他升官发财,只希望他好好为国家和社会工作,平平安安过他的生活,将来能给我们养老送终。
  果然他工作以后很努力,成为十佳破案能手,从来没有办过冤假错案,还多次被评为昭通市和本县的先进工作者,我们过去受的苦都值得了。没想到晴天霹雳,他一夜之间就成了阶下囚。
  他坐两年牢是小事,失去了公职影响是一辈子啊,他刑满出来40多岁叫他怎么生活,还谈得上养家糊口吗,更不要说给我们养老送终了。
死去的犯罪嫌疑人葛宗举本来就是吸毒人,抢劫8000多元是人脏具获,而且经司法鉴定患有严重的大叶性肺炎的。葛的案件本来并不复杂,很快就可以结案,为什么还要继续审讯?“深挖余罪”是上级领导的指示啊,不能不执行,而直接审讯的是办案民警不是我儿子龙涛。龙涛作为分管刑侦的副所长有没有责任,当然有。他也是听从命令和听取汇报,没有及时发现被审讯人的身体状况是有责任的,但是是不是上级领导指示没有责任,下级直接办案的没有责任呢?现实就是上级下级什么事也没有,全部责任拿他一人背黑锅。
 
我为何实名为儿子涛喊冤
 
  都说党的干部讲的是担当与责任,而永善县公安局的领导有了成绩和功劳就是他们的,出了事故责任就是下属的,这就是官场上潜规则。
  作为执法单位,知法犯法,违规执法是公安警察的通病,超时审讯是这些年一贯以来的审讯模式 ,公安局从领导到一般民警无人不知无人不晓,我有证据可依,并不是信口乱说,所以我儿龙涛无奈在继续审讯葛宗举之前才对办案民警作了三条要求。在葛宗举死亡一案中,龙涛作为上传下达的中间人,其所起作用与真正的决策者及具体行为实施人相比,是微不足道的。但威信县法院依然不顾事实真相,对龙涛一人作出判处二年有期徒刑的重处,本案应到庭的相关责任人至今未受到追究,而龙涛在本案中承担了葛宗举死亡一案的全部责任。希望上级相关职能部门出面查明真相,还执法者龙涛一个公道,龙涛面临牢狱之灾及失去公职,后半生必将朝不保夕。
  判决书在分析说理中不顾事实真相,把本案并不存在的“对葛宗举进行不间断的疲劳审讯,逼取口供,等行为牵强附会地归为龙涛一个人身上,认定为龙涛的行为。送进看守所刑事拘留前龙涛还安排了人带着嫌疑人到县医院体检,当时在体检中县医院的的体检结果是一切正常,别说嫌疑人在农贸市场遭到群众暴打,还患有严重的大叶性肺炎,当时的体检就连皮外伤都没有。
  还有,在证言中县公安局某及办案民警的陈述,均不能作为认定本案事实的证据予以采信,局领导和办案民警均系有执法主体资格人,他们的证言内容均属厉害关系相对方,为了确保自己而推卸责任,作的是对龙涛不利的陈述。
  我含辛茹苦将孩子培养成为警察,在组织的培养下,龙涛成为破案能手,但是在打击犯罪活动中反而龙涛沦落为“替罪羊”,作为父亲的我一千个不服。
  龙涛干刑侦工作十多年,热爱公安工作,把工作看得比家还要重要的人,作为父母亲,我们从没有扯过他的后腿,家里有事我们都是打电话给儿媳妇。
  “破案能手”龙涛受到如此严重的处罚,对全县乃至整个公安系统的工作都是沉重的打击,之后谁还敢为民请命?谁还敢秉公执法?


来源:未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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