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及省、市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决策部署,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新道路,推动河长制湖长制取得实效,进一步加强河湖管理保护,维护河湖健康生命。根据中央、省、市文件要求,自贡市富顺县在全县河湖范围内对乱占、乱采、乱堆、乱建等河湖管理保护问题开展专项清理整治行动。
提高思想认识。牢固树立习近平总书记的“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从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深刻认识此次河湖“清四乱”专项行动的重要意义。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领导小组,明确了责任人。同时还积极争取县政府将“清四乱”工作纳入全县环境整治的主要目标任务,形成了县上统一部署,上下齐抓共管的互动机制和良好局面。加强协同联动。富顺县水务局同有关部门分工协作、共同推进,形成县、镇、村、组四级联合机制,层层传导,压实责任,全面布局。加强定期与不定期巡查检查,防止河湖新“四乱”的产生和已整改点位反弹。建立台账。各镇乡人民政府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明确责任人,在辖区内开展拉网式排查,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并建立台账,发现一处,清理一处,销号一处。注重宣传引导。各镇乡利用宣传栏、宣传单、LED显示屏、广播等多种形式进行涉河湖法律政策宣传,畅通监督举报渠道,让广大群众参与监督。
通过努力,富顺县河湖“清四乱”取得初步成效。2018年以来开展河道禁采砂石联合巡查、执法30余次,制止企图非法采砂行为8起,立案查处非法采砂行为6起,涉嫌刑事犯罪移交公安部门1起,严厉打击非法采砂行为,震慑了河道非法采砂行为,有效维护了河道生态环境的保护和禁采砂秩序。
全县沿河砂石料场29处,按期取缔27处,整改提升规范2处(其中:涉及河滩地砂石料场16处,已全部取缔)。共发现河湖“四乱”问题9处,已完成整改销号9处,实现了河湖生态环保和“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的目标。
(文 姚友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