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新闻热线   010-52856660 人员查询 加入收藏 返回首页

“抽屉里”的村规“活”了


时间:2019-06-16  来源:中国三农观察网 点击:

“‘自觉践行计划生育’不符合现在的政策了,建议更改。”北京市通州区潞城镇东刘庄在制定新版《村规民约》过程中,百姓提出这样的意见。近日,经过几版调整及意见征询,将进入村民集中讨论阶段的《村规民约》,根据收集到的意见增加了红白喜事简办内容并注明了相关奖励。

  这并不是个例,随着潞城镇依托“文明银行”平台,分批推进33个平房村《村规民约》重新修订工作,一批老百姓真正参与制定的、能够切实发挥治理作用的“约定”陆续出炉。

  “草根宪法”大家定大家守

  随风潜入夜,润物细无声。一个个吸收群众建议及智慧的村规民约正在悄悄深入村民生活。

  在夏店村,新版《村规民约》从之前的一两千字精简到了10条400多字,“以前的村规民约之所以写得多、定得细,主要就是为了便于村委会开展工作,它是一个站在管理者角度的产物。”夏店村书记李宏伟说。而现在精简的内容,则是转变立场,通过老百姓的充分参与探讨,留下那些真正可操作、村民认同的内容。

  还有一些变化,则藏在字里行间,把“应该”“必须”“不得”等字眼删除,而是用“积极”“努力做到”“自觉维护”等说法替代,官方话语让位于更体现平等意识、契约精神的民间话语。

  那么新版《村规民约》在制定过程中,是如何转变立场的?入户征询村民意见和村级文明议事会发挥了大作用。

  记者获悉,在征集讨论阶段,修订团队分组挨家挨户进行走访征询意见为主,针对平时工作忙或不在村内居住的村民,则以村委会设点或电话征询等方式,了解村民的意见,各村实现参与率100%。

  修订团队作为村内的一支志愿队伍,早出晚归用一张张征集表,串起村民参与村级事务的热情,文明议事会则将村民的参与成果落于白纸黑字:通过广泛讨论和举手表决,将村民的建议和意见进行归纳整理和完善,当家家户户都同意了,才能形成最终版,实现“村民的话”管“村民的事”。

  “只有老百姓充分参与并认可,村规民约才有执行力。”潞城镇党委委员、宣传部长潘玉霞介绍称,在城乡发展进入精细化的新阶段时,除了用法律手段保障社会治理,还迫切需要代表公民理性的自治公约引导和规范全民参与。

  自村委会换届选举完成之后,潞城镇各村重新修订《村规民约》,通过线下走访、文明议事会及线上“文明议事厅”等形式,广集民意、汇聚民智,提升村民的参与度和认同感,让《村规民约》真正成为老百姓日常行为规范的公开准则。

  而村民在参与的过程中还产生了附加效果:成为了一次群众教育和凝聚共识的行动。在修订团队入户和一次次的村民议事大会上,群众明白了《村规民约》各项条款制定的目的,传播文明理念,争取最广泛人群积极投身北京城市副中心建设。

  “抽屉里”的村规“活”了

  “卫生保健,全民健康,文体活动,五好家庭,和谐庭院……”在前榆村,一篇只有144个字的《村规民约(草案)》 ,却涵盖了社会秩序、公共道德、村风民俗、卫生创建、精神文明等方方面面。历时近2个月,前榆村通过宣传动员、形成初稿、征集意见、村民讨论等步骤,形成的村规民约草案,内容简洁明了、通俗易懂、顺口好记。

  正如前榆村一样,各村订立完成或正在进行中的《村规民约》不再追求“内容多”,而将“实际实用”作为标准,留下来的都是结合各村特点的、当下乡村治理中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

  “有人认为《村规民约》就是一份‘乡土文件’,很多村就是把它‘锁在办公室抽屉’,村委会和村民‘从不会翻看一眼’,导致它对于现实的农村社会事务,既不具有指导性,又很难产生约束力。”谈及此次重修《村规民约》的目的和背景,潘玉霞介绍称,随着北京城市副中心建设的快速推进,围绕基层宣传思想文化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重点,希望能通过切实有效的《村规民约》,与时俱进地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法治精神、以及能够有效促进乡村文明建设元素,都充分融合进来,使之成为建设美丽乡村的保鲜剂和润滑剂。

  于是,文明养犬、红白事简办、门前三包、大兴学习之风……等等内容都被纳入其中,着眼于现代乡村发展的实际,充分集纳各方面的聪明与才智,在尊重村民意愿的基础上,制定出符合现代乡村治理的“村规民约”,保持“村规民约”与时代发展同频共振的节奏。

  下一步,全镇33个平房村《村规民约》确立后,将分别通过设立公示牌、印发成册发放到每家每户等形式,确保家家遵守、人人知晓,充分发挥出《村规民约》的引导和治理作用,并依托村民议事会、红白理事会等群众组织,着眼凝聚群众、引导群众、以文化人、成风化俗,组织调动各方力量,让《村规民约》真正成为乡村治理“法宝”


来源:中国三农观察网

 


文字友情链接
时代中国 公道网 三农电视台 新讯网
图片友情连接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版权声明 - 会员须知 - 免责声明 - 人员查询 - 本网招聘

未经书面授权禁止转载 截图 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备12039657号-6 公安网备 1101053583 国新办证 (2000)78号

《三农观察》常年法律顾问 北京市一法律师事务所 主任律师 韩洪

《三农观察》在线投稿 邮箱:420189796@qq.com < a href="http://wpa.qq.com/msgrd?v=3&uin=420189796&site=qq&menu=yes">意见反馈

京ICP备12039657号-6 网络视听许可证(京)字第17062号 增值经营许可证:京B2一2021208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