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秀公安分局接到上述短信,立即安排区内警力全面摸查辖内学校情况,加强学校及周边地区整治和防范工作,发函给越秀区教育局,建议加强中小学校及周边地区治安防控工作。区教育局接函后立即展开行动,加强了校园安全管理。次日上午,民警将发布信息的湖北籍男子何某抓获。
公诉人指控何某严重扰乱了国家机关和学校的正常工作秩序,构成编造虚假恐怖信息罪。何某听完起诉书后自愿认罪。何某的律师辩护称,何某家庭困难,妻子患病务农,女儿刚上大学,如今都失去了经济来源。公诉人则表示,按照法律,何某应该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鉴于何某认罪态度好,请法庭酌情从轻处理。法院而后作出判决,何某犯编造虚假恐怖信息罪获刑1年。
南方日报记者 陈捷生
编造、故意传播
虚假恐怖信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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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罪是指编造爆炸威胁、生物威胁、放射威胁等恐怖信息,或者明知是编造的恐怖信息而故意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行为。犯本罪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
采写:前方特派记者 汤凯锋 后方联动记者 李秀婷(除署名外)
实习生 彭燕珊 策划统筹 张蜀梅
来源:南方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