闯黄灯处罚依据
针对部分法律界人士提出的“闯黄灯”条款合法性问题,记者发现共有三部相关法规和部门规章,分别为《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
●2011年4月22日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六条规定,交通信号灯由红灯、绿灯、黄灯组成。红灯表示禁止通行,绿灯表示准许通行,黄灯表示警示。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八条规定,机动车信号灯和非机动车信号灯表示:绿灯亮时,准许车辆通行,但转弯的车辆不得妨碍被放行的直行车辆、行人通行;黄灯亮时,已越过停止线的车辆可以继续通行;红灯亮时,禁止车辆通行。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规定,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的,一次记6分。
●《公安部令第123、124号一百问》,公安部表示抢黄灯行为属于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对驾驶人处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记6分。
A07-A08版采写/新京报记者邢世伟、郭超、刘珍妮、林野
来源:新京报
乡镇企业
民生维权
未经书面授权禁止转载 截图 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备12039657号-6 公安网备 1101053583 国新办证 (2000)78号
《三农观察》常年法律顾问 北京市一法律师事务所 主任律师 韩洪
《三农观察》在线投稿 邮箱:420189796@qq.com < a href="http://www.51.la/?17133472" target="_blank">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