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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假在行动,严查酒类市场(图)
时间:2012-12-31 来源:半岛都市报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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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旦和春节期间是酒类商品销售的高峰期,为维护广大酒类生产者、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防止假冒伪劣的酒类商品趁虚流入市场,12月26日,高密市商务局执法支队对军工酒坊、文峰超市等多家商行的酒品进行了突击执法检查。检查情况表明,所检查的酒类经营商家相关的经营手续健全,并没有发现有销售假酒的现象。
突击检查 市场状况良好
12月26日下午2时左右,记者跟随高密市商务局执法支队,首先来到了位于高密市昌安大道西侧的军工酒坊。执法工作人员首先查看了该酒坊的相关证件,特别是《酒类流通随附单》。其次,执法人员又对酒品的包装和标志,散装白酒的管理制度等进行了细致地检查和询问。随后商务局执法支队又对位于梨园路口北侧的文峰超市等多家商行的酒品,按照相应的程序依次进行了检查。检查的情况表明,所检查的酒类经营商家相关的经营手续齐全,暂时并没有发现有销售假酒的现象。
据了解,春节前夕是酒类商品销售的高峰期。为确保让人民群众喝上“放心酒”,高密市商务局从12月15日就开始对全市的酒类市场进行了全面执法检查。从检查情况来看,大部分经营商能够按照《酒类流通管理办法》的要求进行经营,对个别不符合要求的经营商下达了责令整改通知书限期改正,以保证高密市酒类市场健康、稳定、有序地发展。
严格执法 强化酒类市场管理
高密市商务局执法支队的李队长告诉记者,高密市商务局作为全市商品流通的主管部门,将会继续加强酒类流通管理力度,按照《酒类流通管理办法》规定,“凡从事酒类批发、零售的单位或个人必须及时到商务部门办理《 酒类流通备案登记证》,执行《酒类流通随附单》制度,对违反该规定拒不改正的,处 10000元以下罚款”,“禁止批发、零售、储运以下商品:(一)使用非食用酒精等有害人体健康物质兑制的酒类商品;(二)伪造、篡改生产厂名、厂址、生产日期的酒类商品;(三)侵犯商标专用权等知识产权的酒类商品;(四)掺杂使假、以次充好、以假充真、超过保质期等的酒类商品和非法进口酒;(五)其他国家法律法规禁止销售的酒类商品。对违反该规定的,由商务主管部门或会同有关部门没收非法商品,并可视情节轻重处三万元以下罚款;违反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规及侵犯商标专用权的,移送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法处理;违反其他法律法规的,移送相关机关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禁止无证销售散装白酒,重点加大城郊结合部和农村销售散装白酒的检查力度,让群众真正喝上“放心酒”。
鉴别真伪 谨防“勾兑酒”
针对消费者应如何挑选购买酒类商品,某品牌的酒品经销商告诉记者,在购买酒类商品时 ,消费者首先要看它的瓶身或瓶盖。如果是真酒,其瓶身或瓶盖上会有统一的标记,像条形码、生产日期、批号、防伪标识等。其次看标签,如果是真酒,标签背面应该会印有批号,并且商标崭新清洁,印有酒名、酒度、厂名、厂址等信息,其字迹规范,图案清晰,色彩鲜明。再次,如果消费者购买的是洋酒,根据相关规定,其标签上必须要有中文标识及卫生检验检疫章,如果没有这些标志,该洋酒很有可能是假酒 ;如果是散装酒 ,则要仔细闻一下酒的气味,如果有刺鼻性的气味,消费者就要谨慎了。最后,高密市商务局执法人员还提醒消费者,在购买酒类商品时 ,要注意查看经营者是否有《酒类流通备案登记证》和《酒类流通随附单》,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向市商务局投诉酒类经营者不备案、酒类来源不明、制假售假、以次充好和向未成年人售酒等违法行为。高密市商务局举报电话:0536-2323972,本报投诉热线:0536-2331007。
文/图 本报见习记者 马菲菲 孙永健
来源: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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