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财政部下发通知,决定在中央预算单位全面实施公务卡。即从2012年1月1日起,中央各部门及所属行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支付公务接待费、公车运行维护费、差旅费、会议费等16项费用时,必须使用公务卡。
日前王保安表示,省市两级财政部门要结合本地实际情况,于今年年底前建立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制度。预算单位差旅费、招待费和会议费等公务支出凡具备刷卡条件的,一律使用公务卡消费。有条件的县级财政部门也要建立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制度。
来源: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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