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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杞县因电半月内连夺两条人命 电业局回应无责任
时间:2016-09-13 来源:和谐之声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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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本网接到两起触电事故的投诉,第一起事故发生在杞县湖岗乡翟寨村,村民吕忠良(音)打算给玉米浇水时挂电线触电死亡,另一起发生在杞县葛岗乡西空桑村,村民平张妮(音)爱人在从娘家回自己家的路上被树枝砸断的电线电死。两起事故间隔不足半个月,具体是什么原因导致村民频频触电身亡?带着疑问本网工作人员前往杞县实地调查。
本网工作人员来到湖岗乡翟寨村,说起吕忠良被电死的事情,村民说:“这个事本来是不应该发生的死亡事故的,他弟兄几个一块给地里玉米浇水,电工送上电以后不管了,电线需要自己挂,谁用谁挂,吕忠良就是在挂线的时候触电死亡的,要是有漏保顶多是电打一下,结果却伤了一条人命,吕忠良在村里为人可好,才52岁还年轻着勒,死的真可惜。”
本网工作人员在死者哥哥的带领下来到当初出事故的井旁,据死者哥哥讲:“电线在一个水泥墩里,水泥墩上有两个孔是用来挂线的,平时村民不浇地的时候窝好钩的电线就在地上扔着,用的时候找电工送上电,再把线钩跟水泥墩里的电线挂在一起就可以浇地了,发生事故那天是农历十一(指8月13日)吕忠良就是挂这个线的时候触电的,触电后变压器电闸没跳才导致的死亡。”
问:“你们这变压器没有漏电保护装置吗?”
答:“漏电保护有,坏了,电工修了好些次都没修好,要是好好的有漏保,这边一触电那边立马断电,顶多是电打一下,在农村只要是接过电的都会被打过,瞬间麻一下漏电保护启动电自动断了,电一下也没事,这漏电保护电工明知道坏了,多次修都没修好也不换新的,才导致的这起事故,人出事以后,电管所来了说天热,让先把死者后事办了再说别的事,结果到现在20多天也没给个说法。”
葛岗乡西空桑村的触电事故发生在56岁的农村妇女身上,据知情人介绍:“2016年8月25日,村民平张妮的爱人回本村看望老母亲的途中,突然被树枝砸断的电线砸到身上,死者赶紧往前跑,边跑边喊有电救命,跑出十多米后倒地直至死亡,死者死了半个小时电线还没断电,发生触电事故的第二天电工才过来把线接上,旁边的树也被锯了,人死后电业局过来说只赔5000块钱的丧葬费,家属不愿意,抬着棺材去了县电业局,又说赔30多万,9月3号才协商好签的字,大概赔了20多万,钱还没赔到位,好像是说分批赔,9月4号埋的人,这要是有漏电保护根本就不可能把人电死,你想想电住后她还跑了十来米,还喊救命,不该发生的事故就因为没有漏电保护,一条生命就这样没有了,太可惜。”
在村民的指引下,本网工作人员来到当初发生事故的现场,在两个电线杆之间当时断掉的电线已经被接上,可是很奇怪的是,这两条电线一根粗一根细,差别非常明显,附近村民告诉工作人员说:“这事发生的很突然,当时正好刮风挨着电线的树枝不知道咋给电线砸断了,她还正好赶巧走到这,电住以后边跑边嗷嗷叫喊救命电线有电,我在家里听见喊就赶紧跑出来,等我跑出来的时候脸都已经蜡黄了,不一会人就不中了,她家两个儿子,上边还有八九十的老母亲,死的有点可惜,这事跟电业局说了时间也不短了,前天才达成协议,昨天把人埋了,坟头就在村头那。”
两起事故相差不足半个月,村民都反应说漏电保护没有及时工作才导致的触电村民最后的死亡,具体情况是什么样目前还没有相关部门给出任何解释,但是工作人员在杞县境内却多次发现挂线的情况,村民盖房子临时用电,三根线握个钩往电线上一挂就开始用电了,而且这种情况非常常见,据村民说:“盖房的时候都是这,自己挂线,自己接电,电工只管收钱,我们也知道不安全,但也没办法。”
本网工作人员来到杞县国家电网供电公司,当问及这两起事故是否上报时,国家电网杞县公司负责宣传的宋主任回答说:“发生在葛岗乡的触电事故我们知道,湖岗乡的触电事故我们没听说,会向局里汇报调查落实该起事故。”
根据相关规定:安全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于1小时内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然而半个月内杞县连续发生了两起安全事故,两条人命,是否是责任事故或非责任事故都应该第一时间上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的,对于是否上报安全事故的问题,电业局没有明确回复。
2016年9月6日上午,杞县国家电网供电公司负责宣传的宋主任回电称:“这两起事故都上报国网了,因为跟村里签的有协议,供电部门没任何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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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和谐之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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