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武汉11月19日电(记者谭元斌)记者19日从湖北省纪委监察厅获悉,大悟县有关部门日前查处了一起村“两委”换届选举贿选案件,涉案人员受到严肃处理。
据通报,大悟县吕王镇杨山村党员黄某,为了在今年村级组织换届中当选村“两委”主职干部,在村“两委”换届动员会期间,以给本村党员送现金、送酒、打电话或登门拜访等方式进行拉票贿选。
黄某的行为严重违反了党的组织人事纪律并构成妨碍选举错误。大悟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决定:给予黄某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根据村党组织换届纪律要求,吕王镇杨山村第十次党支部换届选举无效,重新进行选举,同时取消黄某作为杨山村“两委”换届预备候选人员资格。
大悟县纪委、县委组织部还对其他涉案人员进行了警示约谈。
来源: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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