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次专项治理的范围是纳入预算管理或有财政拨款的部门和单位,重点是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治理内容主要是2013年以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和财经纪律以及设立“小金库”的有关问题,数额较大和情节严重的,将追溯到以前年度。专项治理主要采取自查自纠、重点检查和整改落实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期间,专项治理工作机构设立举报电话、举报信箱,受理干部群众的信访举报。举报电话:85855905,85855175;举报信箱:qdsxjk@qingdao.gov.cn。
来源:中国山东网青岛频道
乡镇企业
民生维权
未经书面授权禁止转载 截图 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备12039657号-6 公安网备 1101053583 国新办证 (2000)78号
《三农观察》常年法律顾问 北京市一法律师事务所 主任律师 韩洪
《三农观察》在线投稿 邮箱:420189796@qq.com < a href="http://www.51.la/?17133472" target="_blank">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