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受社会各界关注的平顶山鲁山连杀八人灭门案,8月28日在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公开审理,法院当庭认定被告人李领涛因构成故意杀人罪,一审被判处死刑。
经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人李领涛因对门邻居张某,在大门上安了个镜子,李怀疑邻居家的行为影响自家住宅风水,遂对张某及其家人心生怨恨,伺机报复。2014年5月20日晚,李领涛先后到被害人住处,持铁棒、斧子、瓦刀等工具行凶,导致7人死亡1人重伤,随后受重伤人员也在送往医院途中经抢救无效死亡,包括3名小孩、2名老人和3名成人。案件共涉及三个家庭,其中被害人共两户,为兄弟关系。41岁的行凶人员李领涛在行凶后投案。
公诉部门指控,被告人李领涛涉嫌故意杀人罪。平顶山中院公开审理了此案,社会各界群众和被害人亲属近百人旁听了此案。
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后,对此案当庭作出一审宣判,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被告人李领涛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被告人李领涛当庭表示不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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