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山东省滕州市推出“农资商品存样制度”:农民购买化肥、种子等农资时,当场封存样品,由农民签字,商家盖章,再交给农民自己保管,用后一旦出现质量有问题,农民可凭样品索赔。
当前,市场上假劣农资产品屡禁不止,屡打不绝,已成为农村一大公害。“农资商品存样制度”的高明之处在于,它有效地解决了农民买假劣农资产品后“举证难”的问题。由于事先留有存样,“证据”在手,农民不用多费口舌,就能够挽回经济损失,因此,强有力地保护了农民的切身利益,调动了农民投诉打假的积极性。与此同时,它有力地打击了市场上出售假劣农资的不法行为,还给众多农资经营者敲响了警钟,敦促他们提高责任意识和风险意识,恪守职业道德,自我规范,守法经营。
来源:中国民族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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