滕佳材指出,保健食品立法已成为当前《食品安全法》修订工作的重点问题之一,保健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行业协会等社会各界广泛关注。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对这项工作高度重视,针对我国保健食品行业发展的现状和监管工作面临的突出问题,深入细致组织研究论证,进一步理清监管思路,明确监管措施,完善保健食品监管制度,为严格监管提供有效的法律支撑。他强调,一是根据我国监管实际,借鉴国际先进经验,进一步完善《食品安全法》涉及保健食品的条款。二是按照风险管理的原则,科学合理界定保健食品注册和备案范围,加快推进保健食品注册制度改革,制定可操作的备案管理相关配套规定和技术规范,做到放得有效,管得到位。三是各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要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加强保健食品的监督管理,严惩重处非法添加、非法宣传等严重危害消费者权益的违法违规行为。四是统筹考虑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做好食品和保健食品有效衔接,堵塞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空白和漏洞。
来源:中国经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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