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张仁军于险峰)辽宁省大连市政府日前召开《提高城乡低保和农村五保对象供养标准》新闻发布会,宣布该市从今年7月1日起,进一步提高全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和农村五保对象供养标准。这是大连市连续第7年提高城乡低保和农村五保供养标准。
调整后,城乡低保标准均较去年提高了40元。全市农村五保对象的集中供养标准为每人每月620元;长兴岛经济区、花园口经济区、保税区农村五保对象分散供养标准执行当地新的低保标准;其他地区农村五保对象分散供养标准在统一执行当地新的农村低保标准基础上,每人每月再增加10元。
来源:中国农业新闻网-农民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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