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肇庆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建设生态景观林带构建区域安全体系的实施意见》,意见提出,从2012年起,肇庆市财政对高速公路20-50米绿化景观林带建设每亩补助2000元,1公里可视范围及江河生态景观林带建设每亩补助100元。
据了解,为确保按时保质完成生态景观林带建设任务,肇庆市将积极争取上级资金补助。同时,生态景观林带建设及抚育管护资金由市、县(市、区)及肇庆高新区两级财政共同负担。市财政配套补助资金3896万元通过分期分批解决;年度补助资金先拨付50%,剩余的50%待完成年度建设任务并通过市级验收后拨付。各县(市、区)、肇庆高新区要安排专项资金,负责支付生态景观林带建设租地费用和不足部分建设资金。同时,鼓励企业和个人捐资造林和认种、认养等形式、参与生态景观林带建设。
来源:中国生态农业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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